在网贷出借人起诉平台的诉讼案件中,由于合规运营的平台并非借款合同的相对人,与出借人双方仅存在信息中介合同关系,因而这种情况下出借人要求平台赔偿往往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不久前发生这样一例民间借贷案例,玖富出借人王某诉讼玖富普惠,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,经市、省各级法院民事判决败诉后,原告王某不服,向最高院申请再审,最终仍被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。
经过案件证据审理,最高院认定,王某和玖富普惠之间并无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意思表示,客观上王某并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玖富普惠,玖富普惠亦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用款人。因此,玖富普惠平台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借款信息服务,其与王某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。据上分析,王某主张其与玖富普惠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本院不予采纳。对于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问题,根据前述分析,玖富普惠与王某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,而非民间借贷关系,故玖富普惠依法无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。最高院裁定如下: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。
事实上,P2P网贷是发挥平台信息中介的作用,借力大数据、人工智能,精准匹配对接资金的供给端和需求端,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资金需求者借不到钱的问题。网贷平台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进行精准匹配,为双方提供信息发布、需求撮合等中介服务。因此,网贷平台既不是借款人,也不是出借人,出借人在遭遇投资亏损时,要求平台偿还本息并不合法。因此,对出借人而言,只有起诉实际借款人,才能实现回款。近年来,玖富等网贷平台也在推出方案协助出借人维权。玖富推出的属地化法催方案,能够向逾期借款人发起精准催收和法律诉讼,实现一对一的催收和追责,既保证了催收力度和效果,也提升了催收工作质量,杜绝了暴力催收,让失信者找不到继续逃废债的理由。
属地催收对老赖的打击最为精准,也符合当下国家司法机关严打逃废债的政策指向。大家可以多关注所在平台动向,平台一旦推出属地催收诉讼要尽快介入,掌握回款主动权。